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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宝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 发布时间:2025-11-03 10:18: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113日-20251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3558862

通讯地址:龙南数智城市中心3楼(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业务科)

项目名称

江西宝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会龙工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宝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强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建项目,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会龙工业园,项目代码为2412-360700-04-05-418575,租赁广州菲尔特物流代理有限公司厂房及厂区空地,总占地面积26673.47㎡,总建筑面积22378.80㎡。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磁铁精粉11500吨,铜精粉1750吨,毛钨矿450吨。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3栋厂房、辅料仓库、办公楼、门卫室及厂区供排水、供电设施和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治理、固废暂存、地下水防渗、风险防范措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妥善处置。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产工艺废水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表1标准后进入储水池,用于周边绿化浇灌,不外排。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可行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