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4-22 10:08:19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及时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四纬路、十二经路,南至十四纬路,西至一经路,北至大广高速防护带,规划面积662.79公顷。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远近结合、灵活调整”的原则,规划时限确定
为2023~2035年。
2、产业定位及空间布局
化工集中区将发挥区位市场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围绕珠三角地区、江西省和龙南市相关产业,重点面向电子信息、新能源及储能、汽车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终端市场需求,发展一批具有特色的高端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产品集群,突出“1+2”主导产业,即“锂电池化工材料”首位产业+“稀土回收综合利用及精深加工、电子精细化学品”产业,配套建设生物医药及可降解材料、高附加值专用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其他特种材料、高性能化工催化剂及助剂等。龙南化工集中区围绕“1+2”主导产业进行布局,加速形成“一核引领、双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为江西省及龙南市各类相关产业提供支撑和带动作用,助力打造有竞争力的化工集中区。
根据化工集中区现状产业布局特征、考虑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园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化工集中区主要布局新能源材料及储能材料、稀土回收综合利用及精深加工、信息电子材料和电子化学品、生物医药及可降解材料、高附加值专用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其他特种材料、高性能化工催化剂及助剂七大产业。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初步现状调查—初步规划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工作内容—规划分析—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其中公众参与贯穿整个环评过程。
2、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化工集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化工集中区环境准入及化工集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化工集中区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方案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选址是否合理的意见;
(2)规划区域现状环境是否满意,是否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3)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4)对本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五、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温余德
联系电话:15979850570
电子邮件:lnhgyqbgs@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富康大道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金梅
联系电话:19979192378
电子邮件:992164753@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中大道101号(260厂)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映给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2日